关于推选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县级优秀组织单位的函

时间:2018-09-12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政教督办函[2018]79号
相关市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部门,12个样本县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今年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二轮的第一年。我省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确定的12个样本县,经过省、市、样本县、样本校四级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度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四、八年级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的质量监测任务。近日,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关于推选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省级、县级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请12个样本县严格对照“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选标准”积极申报。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根据各样本县申报情况、征求12名省级视导员意见的基础上,遴选6个样本县向国家报送。
  样本县推选时需上报内容及时限:一是附件二中的《表2: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并加盖公章,通过扫描以pdf格式上报。二是推荐材料(word版)。务于9月18日前报送至邮箱:749846319@qq.com,过期视为放弃。
  此通知由各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转发辖区样本县。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2018年度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名单
  太原市:小店区、杏花岭区
  大同市:浑源县、大同县(现云州区)
  朔州市:怀仁县
  忻州市:忻府区
  晋中市:昔阳县
  阳泉市:盂县
  临汾市:隰县
  运城市:闻喜县、稷山县、永济市

关于推选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省级、县级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