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0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政教督办函[2018]106号

吕梁学院:
  近日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学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84号),你院等31所普通高等学校被确定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学校,请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要求,扎实开展自我评估和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我办将适时派出省督学、评估专家予以督导。
  国家合格评估专家进院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亮、张利,0351-3040914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