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31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政教督办函〔2019〕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8年,全省本科院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紧密结合全省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双一流建设”和“1331工程”为引领,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和“管办评分离”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专家组先后对山西医科大学、忻州师范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太原师范学院、运城学院、长治医学院等8所本科院校实施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有力促进了受评学校全面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系统推进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动高等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90号)及省政府领导“要按照新颁布的《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质量内涵发展,切实提升我省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批示精神,结合落实我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对2018年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8所学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后的整改工作,充分认识到本次评估是全面提升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难得契机,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落实完成整改工作。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的办学机制,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要把整改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结合起来,解决专家组指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通过整改巩固评估各项成果,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对标对表,扎实整改

  各高校要以重点解决评估专家组指出的问题和学校自评中发现的问题为主线,抓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对照教育部201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逐条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包括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间表,形成《整改方案》于2019年3月1日前以学校正式文件向我办报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整改任务。

  三、统筹兼顾,持续推进

  各高校要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六个方面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本科教育。要把评估整改工作与提高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工作的定期检查制度,全面梳理总结本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其成效,于2019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中期整改总结报告和年度整改总结报告,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组织专家组随机对有关高校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