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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1-400579 |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
| 发布机构: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安全稳定工作处(应急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31日 |
| 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全省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 |
| 文号:晋教安稳〔2021〕16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31日 |
晋教安稳〔2021〕1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专学校,厅直属学校:
自我省启动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保监局《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教后勤〔2009〕1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积极提倡,规范运作,强化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稳步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制度,学生意外伤害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效化解了学校安全风险,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2021-2022学年度全省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办理投保手续
2021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了2家保险经纪公司和6家保险公司承担我省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经纪公司分别是: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奥创经纪有限公司。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公司。时间为2021-2022学年度。
(一)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服务范围是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晋中市、阳泉市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太原市迎泽大街以北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联系人:黄志红;联系电话:0351-7176671;报案电话400-6266-110。
(二)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纪服务范围是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吕梁市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太原市迎泽大街以南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联系人:张丽君;联系电话:0351-2239769;报案电话4001563650。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保险服务范围是太原市、晋中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张斯;联系电话:0351-8215526;报案电话95518。
(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保险服务范围是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刁文栋;联系电话:0351-7778896;报案电话95590。
(五)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服务范围是吕梁市、长治市、晋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李单;联系电话:0351-2111912;报案电话95519。
(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服务范围是临汾市、运城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郭圃;联系电话:0351-7831357;报案电话95500。
(七)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1.承保的普通高校
山西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长治医学院、太原师范学院、运城学院、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工商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晋中信息学院、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校、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晋城职业技术学院、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管理职业学院、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潞安职业技术学院、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承保的成人高等学校
山西省开放大学、山西省职工工艺美术学院、山西省吕梁市教育学院、山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长治市教育学院。
3.承保的省属中专
华北机电学校、山西广播电影电视学校、山西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学校、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山西省好艺中等专科学校、山西省临汾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山西省临汾会计学校、太原铁路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山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山西省四方中等技术学校、山西省现代经贸学校。
联系人:王冠;联系电话:0351-2416434;报案电话95589。
(八)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公司
1.承保的普通高校
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含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中北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忻州师范学院、太原工业学院、吕梁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太原学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工学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山西科技学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山西金融职业学院、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朔州职业技术学院、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承保的成人高等学校
阳泉市教育学院、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大学、山西机电职工学院、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钢铁学院、山西煤炭职工联合大学、山西兵器工业职工大学。
3.承保的省属中专
太原铁路机械学校、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山西省物流技术学校、山西省工贸学校、山西省建筑工程技术学校、山西省贸易学校、山西省中医学校、山西省经贸学校、山西省司法学校、山西省应用技术学校、山西省铁路工程学校、山西省大众传媒学校、山西省邮电学校、山西省国土资源学校、山西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牛文龙;联系电话:0351-2776165;报案电话9551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承保服务范围,向相应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高等学校校方责任保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元,责任限额每人每年累计60万元;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元,责任限额每人每年累计20万元。中小学校方责任险保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元,责任限额每人每年累计50万元;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保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元,责任限额每人每年累计20万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格遵守保险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或家长购买商业保险。
同时,各高校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向全省高校学生免费赠送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21〕33号)要求,落实专人,认真组织学生做好领取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密切配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坚持“积极提倡,规范运作,强化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经纪公司和承保保险公司做好投保相关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经纪公司、保险公司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按照规定的投保程序完成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投保任务,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继续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专人,尽快开展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校方责任保险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对全省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向全省进行通报。对因工作做得不到位,而发生损害学校、学生利益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为便于工作联络,各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请于10月30日前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处。
联系人:孙鹏举电话:0351-7676236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