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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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公布

来源:  日期:2017-09-22 
  137所高校入选,含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本报北京9月21日讯(记者 董鲁皖龙 高靓)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根据名单,此次入选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共42所,分为A类和B类。其中A类共36所,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等。B类共6所,分别为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云南大学、郑州大学、新疆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共有95所,包括北京交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高校。

  从学科数量上看,北京大学有哲学、理论经济学等41个学科入选,居于首位,其次是清华大学,有34个学科入选,浙江大学18个学科入选、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各17个学科入选。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议名单基础上,综合评价论证提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在一流学科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在优势学科建设,促进特色发展。”

  根据《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将以5年为一个周期,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下一步,高校“双一流”建设进入实操阶段,工作重心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化到全面落实上来。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早在2015年10月,国务院就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对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作出战略部署。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对“双一流”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名单公布,意味着在此基础上,我国高校“双一流”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决策部署,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坚持内涵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推动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快发展,取得更大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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