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发布“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5-24 
  晋教科函〔2017〕15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围绕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全面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建设,推动我省高校一批重点学科进入国家一流行列,促进一批优势特色学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现将“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017年度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按一级学科进行申报,分为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采用申报认定制,申报范围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的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采用申报评审制,申报范围为全省25所本科院校和5所重点高职高专院校,各高校申报学科数量为2-3个。
  (三)各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国家和我省发展需求、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与区域重点发展领域高度关联、与地方产业发展紧密契合、对我省转型综改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学科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认定条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攀升计划项目入选学科(名单见晋教研〔2016〕4号),并且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学科排名前25%。
  2.学科基础较好、综合水平较高、优势特色明显,有重大或重点项目支撑,对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3.学科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团结协作;学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学科建设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4.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配置较为齐全,有较好的支撑本学科进行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的物质条件和工作基础;有浓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氛围,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5.学科整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处于先进水平,在一些研究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果显著,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学科方向特色鲜明,与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紧密衔接,对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
  2.有稳定的学科梯队,学术团队整体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学科骨干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比例较高。
  3.学科整体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配置能较好满足科研与教学需要,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三、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二)申报材料中只可填写署名为本单位的科研、教学成果,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或成果需注明排名情况或权属百分比。
  (三)申报材料原则上只可填写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人员,截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本单位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本单位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填报。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人才或进站博士后所产出的成果,凡署名本单位为第一的,可以填报。材料中所涉及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重点创新团队等带头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须做出书面说明并确定新的带头人,并在其后备注原带头人。发生人事关系调动的人员,原单位只统计调动前产出的成果,现单位只统计调入后产出的成果。
  (四)所有申报材料中人员及成果原则上均不能重复填写,确因学科交叉或学科融合造成的重复问题,必须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五)各高校需报送如下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公文、《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1)各一式2份。汇总表中,各校申报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项目需注明学校推荐排序情况;
  2.《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报书》(附件2)一式7份。附件材料1套(包括:学科负责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明;申报书表4-2中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首页、人员页、经费页和盖章页;申报书表4-3科研、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情况复印件。附件材料与申报书表格内容顺序一致);
  3.汇总表(WORD格式)、申报书、附件材料及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同时报送;
  4.申报材料中,应列明学科所涵盖的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情况,作为拨付建设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以上所有申报材料请于6月2日18:00前报送至山西省教育厅1331办公室(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909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索  静       联系电话:0351-8723353
  电子邮箱:sxs1331bgs@163.com
  附件:1.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报汇总表
        2.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申报书
        3.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评审指标体系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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