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学科的通知 |
来源: 日期:2017-07-19 |
晋教科〔2017〕6号
20170724163408_0469[1].doc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科〔2017〕4号)等文件要求,我们近日组织了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已完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的相关工作。经过研究,确定4个一流学科和30个优势特色学科为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首批支持学科(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各有关高校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和“产教融合发展”战略部署,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明确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高校要组织专家对任务书的科学性、可行性,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完善。论证时间和专家需与省教育厅1331办公室商定。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对论证、建设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调整建议。建设期满,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对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或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给予进一步奖励;未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建设经费,确保“1331工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请各有关高校于7月31日前,将经过专家论证和学校批准的《“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山西省教育厅1331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电话:0351-8723353 电子邮箱:sxs1331bgs@163.com 附件1: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学科名单 附件2: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2017年7月19日 20170724163431_8903[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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