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学科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7-19 
  晋教科〔2017〕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科〔2017〕4号)等文件要求,我们近日组织了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已完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的相关工作。经过研究,确定4个一流学科和30个优势特色学科为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首批支持学科(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各有关高校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和“产教融合发展”战略部署,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明确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高校要组织专家对任务书的科学性、可行性,对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订完善。论证时间和专家需与省教育厅1331办公室商定。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对论证、建设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出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调整建议。建设期满,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对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好或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的,给予进一步奖励;未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建设经费,确保“1331工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请各有关高校于7月31日前,将经过专家论证和学校批准的《“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山西省教育厅1331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电话:0351-8723353

    电子邮箱:sxs1331bgs@163.com

    附件1: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支持学科名单

    附件2: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19日

20170724163408_0469[1].doc
20170724163431_8903[1].doc
返回列表   
下一篇:关于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