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20-07-0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现就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强化“交总账”和“军令状”意识,聚焦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贯通机制,紧紧围绕“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工作要求,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深化教育扶贫,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出教育脱贫攻坚优秀答卷。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 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各级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对“义务教育有保障”问题查缺补漏、动态跟进、深入排查,重点加强对已复学人员的排查,巩固劝返复学成果。

  2. 努力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加快推进中学向县城集聚、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安置点,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一个不漏”。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改造500所乡镇寄宿制学校,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办学水平。

  3. 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巩固中小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网络提速扩容。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和应用培训,培育并推广一批中小学数字校园、创客教育等方面优秀典型,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名校网络资源共享机制,免费向贫困地区开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4.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强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年度监测,做到不倒退、不反弹、不回潮。深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持续扩大试点范围。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5.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指导贫困地区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6. 加快发展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88所省级示范高中学校与贫困县67所普通高中学校对口帮扶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管理人员挂职、教师交流培训、学生互访互助、优质资源共享等多种形式,提升贫困县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7. 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营养改善计划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相结合,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食堂,不断提高试点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加强各级教育部门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督查,不断提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能力和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8. 完成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到2020年底,我省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完成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工作任务。

  (二)着力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9. 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改善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省级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资金向贫困县倾斜,加强贫困县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指导县级职教中心发挥培训职能,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积极承担“技能提升工程”项目,并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

  10. 加大对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扶持力度。“3+2”分段联合培养方面继续向贫困县职业学校倾斜。继续指导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帮助临县白文职业技术学校加强护工培训相关专业建设和艺术类专业建设;指导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帮助临县高级职业中学加强电子商务专业建设。

  11. 深化职业院校对口帮扶。认真落实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各项任务,持续推进59所重点骨干职业院校对口帮扶58个贫困县县级职教中心,通过互派教师、专业共建、职业培训,把重点骨干院校多年积累的行业、企业资源和优质教学资源引入县级职教中心,帮助贫困地区县级职教中心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

  (三)积极拓展教育服务脱贫攻坚空间

  12. 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在36个国定贫困县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在22个省定贫困县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在58个贫困县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13. 落实贫困学生就业服务政策。指导高校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建立校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等全员参与的“一对一”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其就业能力。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14. 开展十所大学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工作。推动十所大学结合自身优势和对口帮扶的贫困县需要,组织开展“高校助力脱贫攻坚十项行动”。每所高校至少在对口县组织实施其中一个行动,并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打造助力脱贫攻坚特色亮点,切实提高对口帮扶工作实效。

  15. 加大学校消费扶贫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采购联盟作用,加大高校与贫困地区产销对接力度。与京东及乐村淘联合,建立校园消费平台,提供贫困地区农特产品采购信息和采购服务。进一步推广在学校食堂设立扶贫窗口,在超市设立消费扶贫专柜,增大扶贫产品销售量,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继续定期编发校园扶贫简报,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

  16. 深化科技扶贫成效。指导高校结合专业特色优势,持续深化科技服务工作。引导高校聚焦三农产业布局,加强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强化技术服务和培训,深化扶志扶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助力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

  17. 建好贫困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山西省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深入贫困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农技培训推广、农业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团巡讲”活动,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宣讲团、专职辅导员骨干宣讲团、优秀大学生宣讲团深入到农村扶贫一线开展宣讲。

  (四)持续优化贫困地区教师资源配置

  18. 稳步实施“特岗计划”。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支持省属师范本科院校招收省级公费师范生,指导相关院校提高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特岗计划”主渠道作用,继续为全省贫困县农村学校补充紧缺教师。在全省特岗教师招聘中,对临县提出的特岗计划需求,在该县教育系统总体编制范围内,做到应给尽给。

  19. 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支教。继续督促各市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要求,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现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基础上,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本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待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向乡村学校倾斜,执行省定最高岗位结构比例。乡村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做论文、课题、荣誉等刚性要求。在荣誉表彰评选时,乡村教师名额比例单列。

  20. 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在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中专门设立“乡村教师访名校”“特岗教师培训”“新入职公费师范毕业生培训”等项目,建立乡村教师培训长效机制,提高乡村教师专业化水平。

  (五)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

  21. 落实各级各类教育资助政策。加强贫困学生精准识别,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体系,重点保障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资助,确保各阶段学生资助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2. 推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对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自动纳入申请对象,确保省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积极推动开展国有商业银行利用手机互联网+助学贷款模式,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

  (六)深入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3. 加强贫困地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渗透到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幼儿园语言,确保教师熟练掌握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并能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4. 多渠道开展推普脱贫攻坚行动。开展普通话政策宣传及培训,将普通话培训与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持续开展青壮年农民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推广“语言扶贫”APP。

  (七)开展巩固扩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行动

  25. 全面排查整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对照“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加强常态化督导,持续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完善台账,统筹做好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国考省考、省委专项巡视、摘帽县退出国家抽查、国家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如期全部整改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深化教育扶贫巩固脱贫成果作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底线任务,强化“交总账”意识,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积极推动教育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牢兜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查缺补漏、动态跟进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四个不摘”,抓紧补齐农村教育短板,确保不留盲区死角。要把作风建设贯穿教育脱贫攻坚全过程,用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各项举措落实。要持续抓好教育扶贫干部培训工作,关心关爱扶贫干部,提升脱贫攻坚能力。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干好工作和做好宣传“两手抓、两不误”的原则,在干好教育扶贫工作的同时,更要做好教育扶贫的宣传工作。要制定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把握宣传节奏和重点,深入挖掘,系统总结宣传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典型事例,讲好教育扶贫生动故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作用,促进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7月9日